报考体育教育、警察体育、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的专业考试并合格,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的体育院校栏内。分本科和高职高专两个批次,每个批次可填报两个院校志愿,第一志愿可以各填报1个学校、5个专业。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,可填报1~4个平行学校志愿,每个学校各填报两个专业。
本、专科专业志愿填在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卡“体育院校”本、专科栏内。本科录取时间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,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安排在普通类本科二批录取批次。未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或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,不得填报以上专业志愿。
报考运动人体科学、新闻学、公共事业管理、中医学、应用心理学、体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考生,不需参加体育专业术科考试,但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,招生院校可对考生进行面试(面试的内容、方法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定,但须在录取前完成)。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,应将这些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卡的“其他院校”栏内。
运动人体科学、新闻学、公共事业管理、中医学、应用心理学、体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,与全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的文化控制分数线相同。凡达到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。
体育教育、警察体育、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,由省招办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,按计划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确定文、理科的本、专科分数线。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录取时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,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和术科成绩择优录取(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参考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,详细了解院校的体育专业录取规则)。
考生填报提前录取中的体育专业志愿,也可以兼报其他批次的院校志愿。